考点: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权益登记
一、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减资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全体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是指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为了扩大基金规模,按照法定程序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增资,可以由原有股东增加出资,也可以由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增资,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规模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也可以向特定主体定向募集。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减资,是指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一种是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另一种是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减资完成后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有限责任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股份转让
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转让可以分成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
外部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特征,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对外转让一般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资合性公司,股份转让受到的限制相对较少,但内部治理更加规范及严格。
三、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分红只能采用现金分配的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分红可以采用现金分配和以分红金额派发新股的形式。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须经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清算退出
一般地,当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全部投资项目都已到期退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清算退出。
在清算退出的资产分配顺序上,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登记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增资、减资、股权/股份转让、收益分配以及终止清算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销手续。